赤脚人赶兔,著靴人吃肉 : 比喻穷人出力,富人享受。例:问:大众云集,请师说法。师曰: ~。(《五灯会元》卷一一) 又作 “赤脚的赶鹿,着靴的吃肉”。例: 须当辨真假,把狙公且禁,狼子还训。自古道: 赤脚的赶鹿,着靴的吃肉。(《盛明杂剧·蕉鹿梦》五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