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6年9月,江苏省消保委接到投诉,南京消费者王先生称其2015年8月花600元通过网络购买雷尼斯品牌折叠山地自行车,在2016年6月10日骑车时,因车辆折叠部分链接栓脱落而摔倒,造成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用。
网店客服一直拖延解决,后来杳无音信。网店注册企业为天津市柳江工贸公司,客服人员却在广州,发票开票单位为天津市武清区跃腾自行车零件厂。
一件网购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牵涉到一个品牌、两家企业、三个地方,消费者四处联系求助无果只得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
。【结果】 江苏省消保委联合天津市消协前往厂家调查,经多次调解,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江苏省消保委果断派出了公益律师团的律师支持消费者诉讼。2017年11月29日,南京市中院二审判决腾跃厂和柳江工贸公司于12月6日前赔偿消费者5万元,如到期未支付,可以按照6万元强制执行,且被告两公司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
消费者如期收到了赔偿款,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协组织可以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本案通过多次调解仍未成功,消协组织依法支持消费者诉讼,最终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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