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慧在第一次创业失败后,她并没有放弃,她开始写剧本,希望自己的作品能拍成电影。
而在这个过程中,于慧认识了制片人林森,两人日久生情,很快就同居了。林森了支援于慧,挪用了公款,然后被抓进了监狱,判了三年,于慧一直等林森出狱的那天,两人没有分手,最终走到了一起。。
林森知道于慧想把自己写的剧本拍出来,为了让于慧开心,林森决定想办法找投资。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林森帮于慧找的投资人岳总突然撤资,可于慧的剧组已经组建完成,如果对方撤资的话,那于慧的名声和财产都有损失。。
最后,林森借高利贷给于慧建组,而两人目前最大的困难就是还这么一大笔钱,他们迫于高利贷的压力,只能四处躲藏。最后挪用公款被判入狱。
@陈独秀:我的妈呀 林森是不是傻啊??? @李岩:我误解了两个人,一个是林森 一个是沈严,太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