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试牛刀 主播带货法制化
最近几年电商可以说是迅猛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的暴露出来。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没能及时跟进,造成了很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在消费者维权的过程是相当的困难。
《电子商务法》试牛刀 主播带货法制化
现在反应问题最多的大概就是主播带货了。随着短视屏平台的发展,主播都凭借自己积累的大量粉丝来带货盈利。主播“带货”具有较强的现场感和互动性,受到不少用户欢迎,并被电商平台视为吸引流量的新路径。然而,主播“带货”主要依赖于其人格化背书,以及较低的价格,用户很难在短时间内分辨其产品质量。一旦主播为了快速盈利,没有对商品资质等方面严格审核,就很可能出现所推销商品的各种质量问题。如果有些主播在利益诱导下放弃底线,直接替假冒伪劣产品做宣传,其所带来的危害性就更大。
《电子商务法》试牛刀 主播带货法制化
浙江嘉兴的一女主播带的蟹状元牌“大闸蟹”,却发现并没有正宗阳澄湖大闸蟹的防伪蟹扣。另一大主播带的不粘锅事件也是彻底的倒车,造成影响非常大,使很多朋友的利益收到损害。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主播“带货”商品品质的质疑。
《电子商务法》试牛刀 主播带货法制化
对于主播“带货”屡涉虚假宣传,我以为《电子商务法》不妨试试“牛刀”。《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视为针对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所必需的规范性法规,通过厘清商家、平台等各方权责,从而建立更为良性的市场秩序,推动电商生态净化。也因此,《电子商务法》曾历经多次论证,其执行效果也被社会各界寄予了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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