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一次。”
“我知道你在听。”
“你别这样,留我一个人我会很难过的。”
“你知道我还爱你。”
……
我回她:“怎么了。”
“没什么。”
“想与你,重蹈覆辙。”
4
十五岁的我总会有一个奇怪的想法。
我想我喜欢的李秋鹿是一个魔鬼。
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也让我窒息。
我的世界不再有奇怪的气味。
剩下的,是她的白衬衫,是她的发尾,是她的眼角,是她的下嘴唇,是她的泪窝,是她的一切。她的周身散发着的,是那种足以引诱我犯罪的、致命的气味。
有天我和郑天去网吧熬夜,困到打不动,他给我推了一部话剧,顿时就不困了,撕了张作业,满脑子都是李秋鹿通红的耳根。
“
喜欢停留于我梦中的爱人: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
或许你不知,每当你笑着喊出我的名字时,你的嘴角,你的眉梢,都惹得我想与你同睹冰凉的月色,我想与你共等余晖中的落日。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我的疯癫,我的痴狂,皆与你有关。我不知你是否同样爱我。我只希望你幸福,无论与谁者。你若是和别人在一起,也不会去恨他,我只会去告诉他,‘我也喜欢你爱人’,请让我可以继续爱她吧。
爱你的图拉”
腻腻歪歪,是郑天看到这封情书时唯一的评价。
他想了想,瞥了我一眼,又什么都没说出口。
等把信塞给李秋鹿后,他才用种遗憾的语气对我讲:“其实你应该留自己的名字。”
不,我不需要。
我不需要李秋鹿对我回复同等的爱,我只是想让她知道,她被一个人如此疯狂的爱着。
她只要比我爱她更爱她自己就好。
第二天,我还是我,爱着她的我,她还是她,被我爱着的她,她好像什么都不知道,我也好像什么都没做过,谁也不去提前一天那个害羞着接过信的小姑娘。
我控制住自己的失魂落魄,依旧开心的和郑天他们笑着、闹着。
只是,她从不回头看我一眼。
我做值日时故意往她的座位旁走,想着就算被拒绝了,也要偷偷的多看她几眼。
我肯定是又产生幻觉了,要不然李秋鹿怎会低头愣在那里,而笔一动不动。
直到我不小心蹭到她的桌角,她微微抬头,脸憋的闷红,我看清了她下嘴唇上咬出的一小排牙印。她看向我时的眼神,原来也装进了满天星河:“你怎么不来和我说话啊,我的图拉。”
剩下的日子,充斥着我与李秋鹿的暧昧。
我们躲着同学把手搭在一起,不敢握紧,我感受着她手掌的潮湿温热。她的头发是桂花糕的味道,我总忍不住去亲两口。她和我说话时从来都憋不住笑。我警告她,不许再上课回头看我,要好好听课,要不我就不理她了。她就会鼓着脸捶我,耳根习惯的微红。原来一个女孩子可以这么可爱。
我最幸运的事,就是我喜欢的人也恰好喜欢我。
这是年少的我和李秋鹿的故事。
5
我打开出租车的车门,冷风从后颈顺着滑进了躯体,不禁哆嗦。远就看到李秋鹿缩着身子,双手抱在胸前,马尾辫垂在低下的脸侧,只她一人,站在万达北口。
立冬了,日子不再暖和了。
我向她跑去,习惯的把外套脱下披在她的肩头。
她先是一怔,眼睛让风揉的泛泪,犹豫地穿上。
“喝酒。”
她和说过,她不喜欢我碰酒。
而现在,她拎着啤酒瓶的瓶口,在我的对面,摇摇晃晃,说着没头绪的话,眼睛红似了那年的耳根。
我不该来见她的。
我可以独处时一个人骗自己,可我没办法在她面前继续骗自己。
我爱她。
我爱的是她。
酒到深处,分不清是谁先醉,分不清是谁先说出那句“我爱你。”
我好像是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