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方肃背着包刚从基地出来,大红色的跑车就停在他面前,身后的队友都忍不住开始起哄。
“呦,这方肃的追求者就是多,今天还来一个体操队的小妹妹,这又是哪个啊。”队友调侃道。
“就是啊,这个肯定是富婆,看这骚气的跑车得千万吧。”
“肃哥你可得把握好,有情况请我们吃饭。”
他抬脚就往队友旁边踹过去,周围的人一哄而散,方肃才打开车门坐上去。
一进去就是明晗端正的坐在驾驶位上,手把着方向盘,身体坐的笔直,一点都不像是在开跑车,更像是在教室里答题。
和小学生一样,他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方肃想起他第一次见明晗的时候,也是这样一本正经的样子,乖乖的坐在椅子里。
那是足球队选拔的日子,因为方肃想组建一个队伍一起打比赛加体育分,就拉着好友翟超一起。
来的大部分都是身高腿长的男生,穿着背心短裤运动服,身上都是汗渍渍的,脚上的球鞋也都踢踏的有些脏了。只有明晗一身校服洗的干净熨的帖贴妥,白晃晃的滑板鞋,怎么看都不是踢足球的样子。
然而他也确实不是来踢球的。
来足球队不是为了踢球?那是来干什么的?当后勤拉拉队吗?
他确实是来当拉拉队的,哦不是,是来当后勤的。
他说他想加入足球队,他虽然不会踢球,但是他愿意帮他们打杂,买东西,及时补给,他们只需要放心练习,其他的一切都交给他。
方肃和翟超对视了一眼,犹豫了几秒。
明晗立即就说愿意赞助足球社所有的经费,包括他们的队服,日常花销,以及比赛花销,只要是足球队的正常需求花销他都愿意出钱。
有这种好事,方肃哪能放过,一下子就答应了。
猜着许是哪家的公子哥喜欢足球又没有运动细胞就过过眼瘾。
有了他的资金外加方肃几乎专业的训练,他们的足球队很快就初见形状,很快就穿着整齐的队服在操场上训练,足球也是一筐好的,喝的饮料都是很好的运动功能饮料,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加起来,价格高的可不是他们这些高中生能轻松承受的。
而公子哥本人却任劳任怨的帮他们训练,定场地,量尺寸,心细的像个女孩子,还兼职队医,照顾人简直一绝,让他们一堆糙汉子的大老爷们感觉像有了老婆一样。
方肃忍不住拉着明晗问道。
“你这么喜欢足球?”
简直有种热爱到疯狂的感觉,即使自己不能去运动,也愿意为之付出一切。
方肃不禁觉得敬佩,不像他,虽说喜欢足球,但一练这么多年,早已经把喜爱冲的七七八八。
而明晗却用那热烈的专注的眼光看着他,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在他的目光中暗淡。
明晗却看着他的眼睛,神色坚定,却又好像说出的是平平无奇的话。
“我不喜欢足球,我是喜欢你”
2
方肃一上来,明晗不着痕迹的看了他一眼,也没说话。
方肃受欢迎是他一直都知道的事,但他还是感觉心里难受。
方肃算的上是校园男神级别的人。
将近一米九的个子,身高腿长,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身材匀称,八块腹肌外加一张阳光少年的脸。
每次运动会或者打篮球时,周围就会围的满满一圈的小迷妹,送水的人更是能排到法国。
他的运动细胞好到令人发指,和运动白痴明晗相比就是天差地别。
方肃的存在就像一个太阳,他能时时刻刻温暖身边的所有人。
但太阳也有一个缺点,他是遥不可及的。
本来方肃这样的人就难追,他又是男生,更是难上加难。
明晗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了,才去了足球队。
没想到竟然真的进去了,虽然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能出资赞助。
后来他听翟队长说,许多女生也千方百计的想混进足球队,都是为了方肃,幸好有他来,才没让足球队变的乌烟瘴气。
明晗当时心里咯噔一下,默默的在心里跟翟超道歉。他也是为了方肃来的。
虽然这些队员里,只有方肃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但他经常不来,动不动就偷着翘了。
怪不得队长会是翟超。
即使什么都做不了,明晗都按时去每天的训练,也没什么可做的,就在旁边默默的呆着。
要是方肃来的话,他就会拿着画本的铅笔涂涂画画,整个盯着方肃看。
时间久了,他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偶尔还会和他亲密的勾肩搭背。
但明晗知道,那不过是兄弟之间,一个在正常不过的行为。
即使那次他和方肃说了喜欢,方肃也只是一笑而过,并没有当真。
由于害怕挑破后尴尬,这份感情被深埋了起来,他也再没表达过自己的心意。
偶然有一次他们足球队一起聚餐,赢了比赛高兴,一群人都喝的微醺,不胜酒力的明晗也被带着喝了几杯,整个脸都通红通红的,活像一个没睡醒的小兔子。
明晗感觉整个头都是晕乎乎的,靠在方肃怀里。
方肃的酒量算是队里好的,几杯下肚,也没什么反应,看着怀里的小兔子,忍不住伸手掐了掐他的脸。
手下的触感丝滑,像是丝绸轻柔的抚过掌心,心中升起奇异的感觉,就连身体都有了莫名其妙不该有的变化,方肃暗骂一声,连忙松开手。
但怀中的人却是不知死活的又蹭了蹭。
他下意识的推开,但明晗没了他的庇护,就要着了地,方肃又不得不伸手捞回来。
“明晗?醒醒?”他想把明晗叫醒,但声音又温柔的像是哄小孩子,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明晗哼了几声,醉醺醺的眯着眼,看见他非但没有起身,反而整个人都贴在他身上。
看样子还是醉着,为了不让他摔倒地上,方肃不得不揽着。
明晗更加得寸进尺,搂着他的脖子,两个人身子几乎是严丝合缝,还在他耳边喃昵。
“我喜欢你。”
喜欢谁?
明晗有喜欢的人了?
方肃疑惑着,但也没有追问。
“方肃”
温热的呼吸环绕的他,像是撒娇一般。
“我好喜欢你”
那一瞬间方肃只听见自己如雷般的心跳声,但不过几秒理智就占领了思想。
真是喝多了,都开始说胡话了。
方肃扶着额轻笑,努力压了压那奇怪的心思和想法。
3
明晗是那种能清晰记得自己喝多了做什么的人,所以对于那天的事他记得特别清楚。
之后他有意无意的问过方肃,但方肃坦然的没有一点感情。
“哦,你说那天啊,我知道你是开玩笑的,没事,我没当真。”
说完就走了,还拍了拍他的肩,一副好兄弟我相信你的样子。
但明晗知道,自己不是开玩笑的。
可能方肃不记得了。
小的时候他们无意间见过一面。
那时候他的妈妈刚刚去世,爸爸的事业正是关键时期,加上要办理丧事,忙的根本顾不上照顾他的心情。
而年少的明晗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去世,只知道妈妈闭眼睡觉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大人们都说妈妈走了。
可是当他问他们,妈妈去哪的时候,他们却闭口不言,只是摸摸他的头,偶尔还会偷偷的窃窃私语,说他是个好可怜的孩子。
明晗当时不懂。
只以为妈妈走了不要他了。
难过到极致的时候他一个人偷偷的躲在角落里抹眼泪,方肃就迈着步子走了过来。
可能是跟着家长一起来奔丧的,不同于其他人方肃左看看右看看,还跑过来搭讪他。
“小弟弟你怎么哭了。”
明晗没说话继续抽抽搭搭。
方肃递了张纸巾过去,他看了几秒还是吸着鼻涕接了过来。
“你怎么了”方肃蹲在他面前,歪着头看他。
“我…我…我妈…妈……走…走了。”
“我也…也…也不知道…妈妈…去哪了”
“我…我找…找不到她。”
明晗泪眼婆陀,眼泪像不要钱的珠子般掉在怀里,哭的有些上不来气,说话也断断续续的。
方肃却是一个字一个字耐心的听着。
然后他可能是思考了一会,学着大人的样子,摸了摸他的头安慰他。
“没关系我跑得快,帮你把妈妈追回来。”
明晗的眼泪都停了,眨巴着眼睛看着他。
“真…真的吗?”
“当然了”方肃拍了拍胸脯。“我跑的可快了,我还是足球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