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换成营业税的节税筹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344页(897字)

基本案情

某纺机厂是生产纺机设备流水线的专业厂家,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10200万元(含税)。由于该厂既负责流水线设备的生产,又负责设备的安装(包括现场设计项目在内),其中流水线设计安装费用占销售收入的30%,所以税收负担率一直较高。此外,由于流水线的安装期短的要半年,长的要一年,会计对销售的时间常常把握不准,税务机关每次检查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被查出。因此,该厂的负责人苦恼不已。

问,有无解决问题的良策呢?

节税分析

2004年安装业务收入为3060万元(10200×30%),该厂可以组建独立核算安装公司,这时安装业务所缴纳的增值税也相应转换成营业税,按建筑业纳税。

该厂2004年度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3060)÷1.17×17%

≈1037.44(万元)

新建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3060×3%

=91.8(万元)

两项税收合计为1129.24万元。

而没有成立独立核算安装公司之前,该公司当年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200÷1.17×17%≈1482.05(万元)

节税结果

通过组建独立核算安装公司,仅此一项就少缴增值税352.81万元(1482.05-1129.24)。此外也使销售环节的会计核算问题得到了解决。企业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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