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化的概念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61页(859字)

在生产实践活动中,许多事物,例如某些产品或其零部件、结构要素,其功能、结构形状和尺寸不作任何变动,或略作修改,就可以继续使用于新开发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做到相互通用,避免新产品及其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等方面的重复劳动,节省开发时间和经费,达到标准化目的。

所以,GB3935.1-83定义,通用化是指最大限度地扩大同一产品(包括零件、部件、结构)使用范围的一种标准化方法。

通用化概念和定义可以用图3.3-1表示。

图3.3-1 通用化的概念

这里,用来扩大使用范围的通用性产品可以有两情况:

(1)已有的现成产品(老产品,零部件,结构要素);

(2)新研制的通用性产品(产品,零部件,结构要素)。

通用化是以继承性原则和互换性原理为理论基础的。

科学技术的发展都具有继承性,极大部分产品的发展都是在“设计继承性”的基础上更新换代的。设计一个新产品,或是利用原有产品的大部分结构创新变异,或是应用现有的技术与新技术结合开发新的产品;即使是一个崭新的产品,也继承着多种旧技术的要素、结构以及许多功能相同的零部件。所以,产品的通用化,是产品的性能、结构要素和零部件的继承和通用,是把已有的产品、已有的结构要素和已有的零部件继承到新发展的产品上。运用继承性原则将同一事物应用于不同场合,把同类对象的种类、功能、结构等要素归并统一,扩大使用范围,增加其重复利用次数。这是通用化的直接目标。

在企业中,有时以“借用”这一述语来表达通用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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