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作系统的技术工作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161页(2252字)

每个标准化工作系统除管理机构外,都有不同形式的技术工作组织,通过它把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起来,完成具体的标准化任务。所以标准化的技术工作组织是标准化工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仅讲全国和行业标准化工作系统的技术组织,它主要是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以及工业发达国家组织技术委员会制定、修订标准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于1979年开始组建的。

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生产、使用、科研、教学、监督检验、经销等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各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它的性质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规划。属于综合性的、基本的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领导和管理;属于产品的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以充分发挥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2)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计划的建议;

(3)协助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4)组织本专业国家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5)受标准制定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有关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提出本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6)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相应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

(7)受部门委托,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和评优等工作中,承担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本专业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对于专业范围较宽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建立分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建立标准制定工作组负责标准的制、修订的具体工作。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本专业有关各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组成的,它是一个有权威的常设组织。我国现在已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14个,分技术委员会380多个。许多行业技术归口单位承担了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实践证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制、修订标准的一种好的技术组织形式,能较充分地发挥各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它在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规划本专业标准的制定以及做好对口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技术业务工作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是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在有关的科研、设计、生产等单位指定的负责本专业全国性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它的标准化业务工作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它的任务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任务大体相同。

由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设在科研、设计、生产的一个实体机构中,所以有比较坚实的技术基础,掌握本专业标准化情况比较全面,技术力量强,人员比较稳定。同时,它有比较现成的生产和试验条件,便于科研和试验验证工作。由于专业标准化的主要技术工作很多都是在归口单位进行的,从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到具体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归口单位对各种技术工作都可统筹兼顾,全面考虑,比较容易统一协调、衔接配套,并可保证工作的继承性。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比,不足之处是其组成人员不如技术委员会那样广泛。但归口单位在编制标准时,并不是完全由本单位人员来完成的,其标准编制工作组的组成以及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和审查等工作程序,都可保证标准编制工作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可以使这两个技术工作组织很好地结合起来,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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