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标准化工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标准化专业工程师手册》第299页(4252字)
1.国际贸易的主要环节
国际贸易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主要研究贸易合同条款、贸易合同的签定和执行、贸易方式、商标与专利、技术贸易、外汇、国际金融业务等等。国际贸易的主要环节是:
(1)贸易准备
在进行具体贸易之前,对国内国外的两个市场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市场的需求,研究市场方向、贸易项目、贸易伙伴。对进出口商品的时机、方式、数量、品质、价格、运输、保险、检验等作出安排。寻找贸易伙伴并建立商业联系。
(2)贸易磋商
贸易双方就贸易条件,主要涉及商品定义、品质、数量、包装、运输、价格、交付、检验、索赔等进行磋商,取得一致。
(3)合同签订
将双方磋商一致的贸易条件形成书面文件(合同),该文件必须符合贸易双方国家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再经过必要批准程序),方能生效。
(4)执行合同
贸易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双方完全履行了义务,并都认为满意,则合同执行结束,否则会出现修改合同、终止合同、要求仲裁或上诉法庭等情况。
2.国际贸易主要环节的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工作贯穿于贸易的全过程,标准化工作者应当积极主动地为贸易服务,从事贸易业务的人员应当了解标准化工作,充分利用标准化这个手段。
(1)贸易准备环节的标准化工作
研究市场主要是研究市场对商品品种规格、花色,特别是质量、价格的需求。当今市场的竞争主要体现在质量/价格比上。而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又往往体现在产品标准上。因此,为了扩大出口业务,首先必须搜集国外产品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的信息,认真加以分析,找出本国产品标准与国外产品标准要求的不同之处;确定本国产品是否有进入国外市场的优势,或找出不足之处。另一方面要熟悉本国产品标准,从而在市场研究中找到适合本国产品标准进入的国外市场。对国内外基础标准的信息,例如计量单位、公差配合、抽样方法等也应注意分析,以考虑本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相容性。对环境、环保、卫生、安全等标准信息更要加以重视,这些标准往往是强制执行的。
贸易准备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培植货源,在本国培植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厂家,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高质量产品。标准化机构就要积极推进采标工作,帮助生产厂家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在国际贸易中有三种采用标准生产的形式:第一种是按进口国标准生产;第二种是按照出口国标准生产;第三种是按照国际标准生产。第三种对贸易双方都比较公平。出口国还应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使生产厂家建立符合国际贸易要求的质量体系,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铺平道路。
贸易准备的另一方面是贯彻质量认证方面的国际标准。在国内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认证体系并与有关国家取得相互承认,进而走向国际认证。
(2)贸易磋商环节的标准化工作
贸易磋商的中心内容是对交易条件,例如品质条件、数量条件、包装条件、价格条件、运输条件、保险条件、支付条件、商检条件、索赔条件、仲裁条件等进行反复磋商,逐步达到一致。商品品质条件是合同的主要条件之一,要对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等作出综合说明,它是客户接受的主要条件,是交货与验收的主要依据,也是发生品质纠纷时进行案件处理的主要依据。国际贸易中对品质的常用表示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凭样品交易
以买方或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验收的品质依据。这种样品实际上就是实物标样。目前国际贸易中除工艺美术品、服装、某些土特产品外,一般已很少采用凭样品交易。
②凭(规格、等级)标准交易
即用某项(或若干项)标准来确定商品的品质条件,一定要说明采用标准的版本(或年代),或对标准内容有无剪裁。
凭规格等级交易是指对某些产品的品质指标,例如成分、比重、水分、密度、含量、纯度等进行标准化,分成若干规格、等级。贸易双方以磋商一致的规格、等级作为商品的品质条件。例如,钢材(型材)用断面尺寸,矿产按品位,机电产品按性能或结构参数,生丝按综合性能划分成不同的规格或等级。
③凭品牌(商标)交易
对信誉好、品质稳定的商品,可以其品牌(商标)作为品质条件。一般这些商品本身都有严格的产品标准,例如,茅台酒、红双喜牌乓乓球。
④凭产地名称交易
某些地区的产品具有独特性,且品质稳定,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则可以用产地名称作为交易条件,例如东北大豆,祁门红茶,美国威斯康星州西洋参等。这些产品一般都有自己的品质标准,例如东北大豆的标准是:水分最高14%,杂质量高1%,不完善粒最高7%,含油量不低于17%。
⑤凭说明书和图样交易
对于结构和性能比较复杂的产品,必须凭详细的图样、说明书、照片等具体说明其结构和性能,成为商品的品质条件。
对产品的品质条件,无论采取那种方法进行标识,都离不开产品质量标准。对其他贸易条件,例如数量条件,必须明确计量标准。对包装条件,必须明确包装标准,包括运输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等。由于选用的标准不同,可能会影响价格条件、商检条件、保险条件和索赔条件。因此,磋商阶段要特别注意标准化的问题,除了直接参加贸易谈判的人员要有强烈的标准化意识外,还应当考虑标准化人员的直接参与,或作为后方技术支援。
作为出口商品一方,在保证成交从而打开国外市场的前提下,要力争在标准化方面按下述条件执行:
第一,采用标准的顺序,以出口国标准优先,国际标准次之,进口国标准最后。这样有利于把握技术主动权,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
第二,在产品质量鉴定或质量认证选择顺序方面,以承认出口国鉴定或认证优先,承认国际认证次之,进口国鉴定或认证最后。这样出口国亦主动。
作为进口商品一方,在保证满足需求从而成交的前提下,要力争在标准化方面按下述条件执行:在采用标准的顺序和产品质量鉴定或认证选择顺序方面,与出口国的顺序正好相反。其中要特别注意,进口的商品是否与本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相容。例如: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排放物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在进口商品时,有关卫生、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历来是以进口国的标准规定为准的。例如食品、药品、高压容器、电气产品等等,必须执行进口国标准。在贸易磋商阶段要明确坚持这一点。
(3)签订合同环节的标准化工作
签订合同环节是国际贸易的关键环节。合同签订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双方的利益和合同的执行。这个环节主要是保证合同文本的质量,即合同文本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贸易磋商的结果。标准化工作审查的重点在于文本中商定以标准来规定贸易条件的地方,是否引用了标准;引用的标准是否准确,包括标准的名称、代号、年代号是否正确;标准条款(如果合同文本引用标准具体条款的话)是否正确等等。如果磋商时谈的标准在签订合同时发生了变化(修订或更改),要提醒合同双方注意,确定是否采用变化了的标准。作为进口方,在标准化审查时还要注意出口方把已经公开的标准资料(例如国际标准等)作为专有技术资料高价出售的问题。
(4)履行合同环节的主要技术工作是商品的进出口检验。其中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的标准化又是至关重要的。同一商品,如果用不同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其结果可能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的规定,一切进口商品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准安装生产,不准销售,不准使用。一切出口商品都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国家商检局)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商品检验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重量、数量和包装等。贸易合同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检验;合同未规定的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检验。
由于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对执行贸易合同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求在国际范围统一检验方法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先进实用检测手段和方法的出现,为检验方法的统一提供了条件。目前,国际标准中,有一半以上的标准都包含检验方法的内容。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会减少执行合同中的矛盾。另外,由于ISO9000族标准在全世界被越来越广泛采用,国际范围的质量认证体系正在逐渐建立,这将避免商品的重复检验,为国际贸易的进行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