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环境评价手册》第90页(3657字)
E1.1 旅游业和环境是相互关联的:成功的旅游业依赖于诱人的环境,而优美的环境会提高未来旅游者的兴趣。尽管旅游业的不利影响通常总是被强调,但某些积极的影响还是应被看到。旅游业的产生使人们对环境保护和控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从另一方面讲,也就是提高了旅游资源的生命力。
E1.2 通常,旅游业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唯一或主要的发展方向(既便在发达社会里,在那些被弃的以前的工业区,旅游业也受到很热烈的欢迎),旅游业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维护和保护自然资源、历史纪念物和建筑物上。它甚至能加快那些能带来更多益处的正在计划和讨论的法规的实施。许多旅游业带来的所谓“问题”更多是由外国观察员感觉到的,而不是由当地居民,因为对他们而言旅游业的益处是立竿见影和实实在在的。
E1.3 根据涉及的环境,下面将对主要类型的旅游业即海滨胜地、水上旅游点、山区和野生生物、文化景点的可能的环境问题分别论述。
海滨胜地
E1.4 海滨胜地可能会引起下述环境问题:
——海滩影响包括:破坏自然的沙丘系统和沿岸的湿地,破坏了山涯和其它沿岸自然景观;由于建立防波堤影响到沿岸的漂浮物,打破了侵蚀和沉淀的平衡;由于采掘和污染破坏了珊瑚礁。
——基础设施的需要:集中的人群需要高水平的服务,储水用尽,对供水造成压力;过度的,未经适当处理的废物倾入海中引起海洋污染;对收集垃圾和其它公众服务如维持秩序的越来越多的当地人力需求。
——社会文化的影响包括:大量游客的影响,并不总是行为得体,由于社会发展是很不平衡的,将导致价值观的腐败、唯利是图并对当地文化造成腐蚀;当地居民对外来游客的怨恨将导致暴力或民族的反感;当地的文化(甚至烹调)价值将由于为外国观光者提供食宿而陷入困境;当地的传统和礼仪为了取悦于游客可能会被贬低或变成琐屑。
E1.5 在当地有环保指导计划的情况下,一个开发项目对海岸的影响取决于它能否为环境良性发展提供一个标准。通常,这个标准应将对海滩、山涯、珊瑚礁的破坏降到最低,并且在保持良好环境和提高水上资源知名度之间找到适当的位置。
E1.6 大多数不利的环境影响可以通过降低旅客聚集密度的方法加以缓解,并选择一种较分散的模式来发展。这通常意味着对市场目标的多样化选择和避免巨大规模的旅游业。将旅游者与当地隔离起来是一个极端的作法,应尽量避免。冲淡和分散这些影响通常是较好的办法。
E1.7 对于大规模的旅游业,越来越常见的做法是要求开发者计划并投资建设供水、电、污水处理等服务设施,使之足以满足有可能产生的巨大的需求。
水上旅游
E1.8 许多类型的影响和上面讲到的是一样的。另外还有:
——过多的水上运动会打乱鱼类和其它海洋生物的生活,如在珊瑚礁弯抛锚、停泊,摩托艇中燃料的泄漏和倾弃造成污染。
——收集贝壳、标本和使用鱼叉捕鱼使海洋和珊瑚礁变得贫乏,使当地生境受到破坏。水下建筑物和沉船会被潜水员掠夺。
——改变就业平衡。新的为水上旅游服务的工作和贸易(如租船、潜水指示等)的产生,要与传统的捕鱼和鱼品加工收入的减少相比较。
——当地居民有时会觉得有被挤出“属于他们的”海洋和海滩的感觉,这将导致憎恨和侵略性的行为。
——越来越多的未经适当处理的污水被释放到水中,使水体受到病原体的污染,对人类健康形成严重威胁。另外,胡乱处理的废物可能被冲回海岸而杀死野生生物。
E1.9 限制那些过度危害的最基本的办法是使参与水上旅游业各方知晓破坏水生环境,将无异于杀死那些能产下金蛋的母鸡。参与旅游业的各方(开发运营者、观光客和当地居民)都需要主动地去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公共宣传运动和其它形式的公共教育可以有助于将这些信息传播出去。
E1.10 某些更有害的活动需要通过法律加以禁止。这包括:禁止开采和买卖各种珊瑚,通过有关法规管理贝壳的采集,鱼叉捕鱼,垃圾、污水和污染物质在某些沿岸海区的倾倒,在似类于泻湖的浅海使用摩托艇等。某些捕鱼作业方式需要加以禁止,尤其是炸鱼法。
自然景观旅游
E1.11 包括游乐园、天然小径、野生生物禁猎区和跋涉旅行。
E1.12 下面是一些更引人注意的其它影响:
——种群之间平衡关系的改变将导致不可预见的长期影响(如增加或保护象群将加快植被破坏)。
——旅游者进入自然保护区,他们的采集将造成种群的衰亡,汽车尾气会造成空气污染,将松疏的土壤踏实,意外火灾和零星的小危害将影响到野生动物。
——动物的繁殖区和捕食区将被搅乱。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当面对侵入者的时候,游乐园中的动物是很危险的,它们的动物本性会直接表现出来。
——当本地居民的生活区被保护起来为旅游者服务时,他们会认为生活(狩猎、砍柴)受到了威胁。时间一长,他们将会放弃这块本属于他们的土地。
——当地的土着居民可能会成为旅游者的猎奇对象,为金钱向旅游者出卖他们的尊严、放弃与世隔离的生活。
E1.13 当旅游者面对新的自然区的时候,宣传、教育和指导及控制旅游的次数、启用受过培训的导游、通过看守管理自然公园可以缓和这种影响。各种活动的区域应相应地建立起来以适应不同的用途(如野生保护区和受限制的旅游区)。
文化旅游
E1.14 这包括那些到古代遗址、博物馆、艺术馆、剧院和其它各种古代的、现代的、不同模式的文化场所进行旅游。
E1.15 文化旅游对环境的特定影响有:
——尽管由于具有旅游价值,许多古老建筑和遗迹被挽救和加固,但旅游对纪念碑、遗址和遗迹会造成破坏,有价值的艺术品会遭到偷窃。
——由于游客的来往,无计划的居民区的增加和前来经商的商人的增加,着名遗迹附近的地区逐渐退化。
——旅游者的光顾会使当地文化堕落腐败(这个问题的另一面是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艺术品能受到积极的支持)。
——在那些位于建筑密集区的胜地,旅游者造成的交通堵塞将十分严重,也将对公路、建筑物地基、大气污染等造成长期危害。
E1.16 旅游者进入名胜古迹、纪念碑和建筑物可以通过使用导游、有组织的团体等方法加以控制和监督。对文化遗产的讲解阐述的方法已大大地发展了,那些充分认识到艺术品价值的旅游者就不易成为文化艺术的摧残者。
E1.17 在着名名胜周围的无计划的商业交易和建筑的增涨应该通过发放许可证、划定区域和设立法规等方法加以限定。尽管在名胜附近地区提供停车场可能会有所帮助,城市交通拥挤的缓解却是一个无法引导的问题。如果可以从中得到一定资金回报的话,展品临时性输出,到国外展览似乎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有吸引力的办法。
希望通过委托方式获得有实际可行价值的专家咨询的决策者们可以从高等教育研究所、旅游计划和开发部或其它专家咨询机构获得这方面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