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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施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除草剂使用手册》第308页(712字)

【商品名称】 普施特(Pursuit)

【通用名称】 咪草烟(imazethapyr)

【加工剂型】 5%水剂

【用药量】 苗后茎叶处理每公顷用5%普施特水剂1.5升,防治葵每公顷用5%普施特1.0升。

【使用时期】 苗后早期茎叶处理。最好在杂草萌发将近出土时,大豆苗后应不晚于2片复叶。大豆3片复叶期施药生长受抑制,20天后才能恢复正常生长。如在低温、多雨低洼地长期积水、病虫危害、大豆生长发育不良条件下,大豆苗后过晚施药会加重药害。

【防治对象】 稗草、尾草、金狗尾草、野燕麦(高用量)、唐、柳叶刺蓼、酸模叶蓼、苍耳、香薷、水棘针、节蓼、篇蓄、龙葵、苘麻、野西瓜苗、藜、小藜、荠菜、鸭跖草(苗后3叶期以前)、反枝苋、马齿苋、豚草、地肤、曼陀罗、野芥、狼把草、鬼针草等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对多年生刺儿菜、大蓟、苣荬菜有抑制作用,对龙葵有特效。

【使用技术】 喷液量每公顷人工300~450升,拖拉机150升。苗后茎叶处理不能进行超低容量喷雾,因药液浓度过高对红小豆有药害。人工施药应选扇形喷嘴,顺垄逐垄施药,定喷雾压力、喷头距地面高度和行走速度,不能忽高忽低,忽快忽慢,不能左右甩动,以保证施药均匀。

【轮作】 参看大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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