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教育工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47页(855字)
全称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所属的一个全国性产业工会,它的组织范围是全国的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者,以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各研究机构的科研工作者。1950年4月成立教育工会工作委员会,同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教育工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1956年8月,召开中国教育工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教育工会工作。确定经济建设时期教育工会的基本任务。1987年4月,中国教育工会在经历了31年的曲折发展之后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现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0%以上的县(市)都建立了教育工会组织,拥有基层工会11万个,工会会员900多万人。
中国教育工会团结和教育一切爱国的教育工作者,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文化业务水平,保护教育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国家培育人才。各级教育工会十分重视通过各种活动提高教师的地位,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设立“教师节”,表彰终身从教的老教师等,提高教师地位。积极推行教职工代表大会,促进学校的民主建设。全国教育工会通过参与制订和颁发《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暂行条例》等项工作,使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教育系统建立并普及开来。1986年底,全国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高等学校占60%,中小学占80%。教育工会在教师中广泛开展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提倡“尊师爱生”,讲求教师职业道德,表扬先进,鼓舞教师队伍。教育部和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1983年联合表彰了857名优秀教师和176个先进集体,1986年教师节又对全国教育系统1000名先进教师授予“人民教师”奖章。各级教育工会关心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推动社会尊师重教。通过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在解决教师工资低、住房紧张,帮助教师克服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