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社会保险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382页(1321字)
工会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的任务是根据以下的法律、法规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最高领导机关;工会基层委员会为执行劳动保险业务的基层单位;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为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最高监督机关。”1980年3月国家劳动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关于整顿与加强劳动保险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基层工会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密切与企业单位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险政策、法令。《工会法》第二十六条更加明确地规定:“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工会社会保险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工作,它是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下设的劳动保险委员会具体负责的。工会劳动保险工作的任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项:
(1)经常向职工群众宣传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提高群众的政策水平,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共同遵守社会保险政策法令;
(2)经常做好社会保险卡片的登记、保管和整理工作。卡片中应记载职员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情况,工会加强对该卡片的登记、保管和整理,有利于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令和有关规定,及时正确地审批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开展防病防伤工作,防止职业病和工业伤害的发生,加强对伤残职工的医疗保健及管理教育工作,为降低伤病率而奋斗;
(5)开展群众性对病伤职工的慰问和照顾工作,把精神上的安慰和物质上的帮助相互结合起来;
(6)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长期病休职工的管理和教育,使他们早日恢复健康,参加生产;
(7)协助企业行政有关部门建立与健全企业的医务鉴定委员会,并积极参加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8)做好因工死亡遗属的管理工作,要给遗属深切的关怀,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9)健全社会保险统计制度,主动协助企业行政财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财务工作,定期审查社会保险账目和单据,防止错支、冒领、浪费、贪污等违犯财务纪律现象的发生;
(10)根据企业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协助企业行政举办并参加管理疗养所等基层集体社会保险事业;
(11)会同企业行政关心退休职工生活,加强结他们的管理服务工作。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退休职工,发挥退休职工的作用,关心他们的文化生活,使退休职工愉快地安度晚年;
(12)经常组织经验交流会,培训骨干和积极分子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