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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哺乳期保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455页(565字)

保障妇女在哺乳期的权益和健康的各种卫生保健措施。哺乳期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哺乳女工有丰富的质量好的乳汁,按时哺育婴儿,保证婴儿吃饱,健康成长。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女工哺乳期的保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供母乳喂养。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母乳中含有糖、脂肪、蛋白质、盐、钙、铁多种维生素及抗体等。它有先天性的免疫力,可减少或防止婴儿得传染性疾病。婴儿在六个月以后才能逐渐增加辅食,故哺乳期间以一年为好,体弱婴儿可以酌情延长哺乳时间。(2)对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作的时间内应给予两次授乳(含人口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时,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做劳动时间。(3)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4)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工,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及加班加点。(5)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哺乳室。室内应有洗手设施,母亲不得穿工作服进入哺乳室。(6)哺乳期内,乳母不得接触铅、汞、砷、苯、三硝基甲苯等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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