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体制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26页(1040字)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体制,就是工会系统经费审查工作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划分的制度。
(1)设置工会经费审查组织机构的原则
工会经费审查组织的机构设置,必须遵照工会的组织则原则。《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旗)建立地方总工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章程还规定“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会员群众办工会,根据会员群众和意愿和要求开展活动,用民主的方法,吸引诱导的方法进行工作……”。这些都是设置工会经费审查组织机构,必须遵循的原则。同时,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所指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确定工会经费审查组织机构。
(2)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体制的基本要求
(1)要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建立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会经费审查组织网络,在工会系统内部形成比较完善的自我控制、自我监督的机制。
(2)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全国工会组织是团结统一的整体,工会经费也是统一的整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也必须与此相适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领导”,主要是统一的方针政策的领导。全国实行统一的经费审查工作方针政策、组织体制和职责任务及规章制度等,各级工会都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同时,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加强对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3)要实行群众性审查监督与专业审查监督的结合。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组织,是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的。经审组织的成员来自群众,是代表会员参与审查监督的,审查时要充分表达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这说明工会的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是群众性的审查监督。然而工会的经济活动是经常进行的,工会的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要贯穿工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除了进行定期的审查监督外,还有大量经常性的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