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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57页(674字)

工会法律工作的基本原则就是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它是由这项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也是工会工作和法律工作基本原则的共同点,具体有: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正确运用法律必须遵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工会法律工作能根据客观事实,而不以任何想象和主观分析判断为依据,必须深入职工群众,调查研究,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工会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以法律作为工作的标准,不仅要依据《工会法》,同时也要依据其他法律、法规去解决问题,而不是避开法律,或仅以某个领导人的意见,或与法律有抵触的单位内部规定如厂规厂纪为标准来处理问题。厂规厂纪的正确运用,必须以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

(2)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一个法律工作部门,其服务对象或宗旨就是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职工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与全体人民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但同时也有自己的具体利益,有时会因官僚主义或体制方面等原因造成侵犯职工和工会组织利益的事件。这就要求工会法律工作者依法加以维护。

(3)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也是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做好工会法律工作,就可以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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