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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履行集体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620页(1067字)

集体合同的正确履行,既依赖于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觉履行,也需要对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履行集体合同的监督和检查,是指集体合同主管机关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审查,以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纠正履行中的错误作法。在我国,履行集体合同的监督和检查,是为了确保集体合同的履行和兑现。对于保证集体合同的正确履行是十分必要的,而且监督检查也是保证集体合同全面实现的重要环节。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可以通过下列几个方面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来进行。

一、统一检查。由企业的主管机关、上级工会组织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年度进行一次统一检查。

二、经常检查。检查的形式一般有三种:一是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或职工代表对口进行检查;二是由职工代表直接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话,并进行质询;三是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企业行政领导(法人代表)、工会主席汇报集体合同执行情况,职工代表进行评议。

三、自行检查。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成员或职代会集体合同检查组,在一个集体合同期限内,定期对集体合同规定的目标、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情况,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集体合同实施的结果等进行检查。每次检查后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并将检查结果向企业和全体职工汇报,还要针对集体合同执行中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保证集体合同的落实。

四、日常检查。企业的行政和工会通过日常活动(工作)及时掌握集体合同的落实、执行情况,主动向合同当事人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对实现集体合同目标有困难的单位,给予具体帮助。

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是职工对集体合同当事人工作的监督。因为尽管集体合同是关于职工劳动条件、生活条件标准方面的协议,涉及职工的具体利益。但是,合同的履行却有赖于集体合同当事人的严格按合同办事。通过职工代表对当事人双方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可以促使当事人正确履行集体合同,执行集体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保证职工权益的实现。而且监督检查也可以发现集体合同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及时纠正履行过程中存在的偏颇。总之,履行集体合同的监督和检查,体现了企业、工会、职工三者利益的相关性。有利于互相监督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它是一项积极和有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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