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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会经济事业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836页(672字)

加强管理,是办好和办出有特色的工会经济事业的关键。中国工会十一大报告指出由工会集资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应与机关脱钩,认真贯彻两权分离、平等竞争、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倒买倒卖,非法牟利。这是为加强工会经济事业的管理确定的重要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以两权分离为核心,理顺工会机关与经济事业之间关系,扩大经济事业的经营自主权。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工会主管机关与经济事业之间人、财、物分开,责、权、利明确规范化,这样既有利于经济事业经营自主权不受外来干涉,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有灵活的应变力和竞争力,增添其争生存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压力,并可防止工会举办经济事业冲击其他业务工作,经济事业应正确行使其经营自主权,完善经营机制,做到严格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和健全各项财会管理制度;在缴纳各项税收之后,合理分配留利部分;在按规定上缴一部分给工会主管机关以用于兴办更多经济事业、开展工会活动以及对入股集资者分红之后,其余部分应建立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防止分光吃尽的短期行为。(二)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在系统内部或向社公开招标方式,选出具有开拓意识和经济管理经验的经营者,使其成为经济事业法人代表行使经营权。可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承包合同。(三)加强民主管理。工会兴办的经济事业应成为组织职工参与管理、监督的表率,应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把经营管理权威与职工民主权利统一起来,成为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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