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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小组应当如何设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939页(615字)

工会小组是按行政生产班组(科室或部门)而建立的工会最基层组织单位。工会小组的设置一般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与行政班组相适应的原则。即以一个行政生产班组(科室或部门)机关建立工会小组。从行政生产班组的概念来讲,班组是企业根据劳动分工与协作的需要,按照工艺原则或不同产品(劳务)而划分的基本作业单位,在企业中,班组和工会小组的总目标是一致的,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以行政班组为基础建立相应的工会小组,通过班组和工会小组亲密合作,互相支持,各司其职,从不同的角度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实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建设两个文明的目标。

(2)有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工会小组对职工教育是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来实现的,这就要求工会小组开展的活动要尽量保证小组会员都能参加,这就要求在设置工会小组的时候充分考虑到是否有利开展小组活动这一点,避免那种随意凑数的现象。

(3)人数要适宜的原则。如果人数过少,小组活动开展不起来,人数过多又收不到较好的活动效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会员不足三人的可按班组生产、工作性质,将相近的合建为一组,每个工会小组一般以七到二十人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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