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搞好职工生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021页(1033字)
企业工会与行政的关系,是建立在企业整体利益与职工具体利益相统一基础之上的。工会应该支持企业行政的工作,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搞好生产经营,搞好职工生活。具体地说,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工会与行政的平等协作关系,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在目前政策开放的形势下,劳动、工资、物质、住房、保险、保障等各项制度的改革,均与群众生活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具有相当的难度。为了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利益,工会作为代表职工的一方,应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于一些直接关系职工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问题的决定,工会与企业行政双方应实行共同协商决定。
第二,经常同企业行政沟通情况,协助企业行政调整内部矛盾。在改革过程中,社会利益不断调整,难免带来矛盾。同时,涉及群众生活利益问题的工作,由于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再加上各人所处地位不同。或认识、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同,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摩擦和冲突。为了更好地做好群众生活工作,工会应参与调整企业内部矛盾,一方面通过工会的工作,对一些牵涉群众利益的具有普遍性的生活问题进行专题调查,了解职工的困难和愿望,将这些意见反映给企业行政部门,使其在制定改进措施中更好地实现职工的利益。另一方面,工会也可以把企业的计划措施迅速地传达贯彻到工人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争取得到妥善解决。
第三,支持企业行政搞好生产经营管理,在生产发展的前提下,改善职工生活。企业的生产发展是改善职工生活的基础,所以,工会群众生活工作不能单纯地着眼于生活,而应吸引、带领职工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而努力工作。工会维护职工利益,不能脱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任务,以利于企业根本任务的完成。在此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
第四,监督企业行政工作,揭露和抨击不正之风。工会应组织职工通过职代会行使民主权利,监督评议各级干部。对企业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侵犯职工利益、追逐私利的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应予以监督、批评以至举报和控告,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对待和处理。通过自己的工作,坚决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