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33页(877字)

党校是在党委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党校是学习、研究、宣传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熔炉;是全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

党校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党校教育对于党和国家的发展具有现实和长远的重要意义。“科教兴国”中的“教”,包括党校教育。党校教育事业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面对21世纪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面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对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干部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

目前全国党校系统以中央、省、市(地)、县(市)四级党校为主体,此外还有各党政部门、高等院校、国有大型企业以及其他基层单位的党校。

党校的培训方针是:“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

党校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四部分。县级党校,尤其是基层党校,主要是加强对基层干部及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和政策法纪教育。

按照中央关于干部教育的规划和有关规定,现职县处级以上干部每5年必须到党校轮训一次;县级以上中青年党政后备干部,在提拔或提名选举到上一级领导岗位之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党校培训。

党校学历是一种包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文化和业务知识、党性要求、领导素质和实践能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经过党校培训应作为干部被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理论素质的提高和党性修养状况,应当成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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