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选举结果后,发现计票有差错的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81页(403字)

选举工作中的计票是不能有丝毫差错的。万一在选举结果公布以后,发现计票有差错,应立即向大会主持人报告,按以下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况:计票的差错不导致当选人的变更。属于这种情况,大会主持人可向大家说明差错发生的情况,对选举结果和当选人重新进行公布。

第二种情况:计票的差错导致当选人的变更。变更后如有缺额,应重新进行投票补选;如缺额不多,经大会和上级党组织同意,也可不再补选。

第三种情况:发现计票差错的时间是在选举大会结束并散会以后,那么,如果差错的结果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况的,应通过党支部、党小组向党员进行说明;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的,应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处理办法(也可参照第二种情况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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