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鉴定的方法和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97页(526字)

(1)党支部向党员进行思想动员,讲明鉴定的意义和目的,使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动员时,还需说明鉴定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党员认真准备,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形势要求和工作任务等,对照检查自己,肯定成绩与优点,找出不足与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召开党小组会,先由党员本人在党小组会上作自我鉴定,其他党员进行评议和补充。

(4)支部委员会在党小组鉴定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对党员正式作出组织鉴定。

(5)支部委员会将组织鉴定的书面意见与本人见面。党员对组织鉴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党支部应认真考虑。党员意见正确的,应当采纳;党员意见不正确的,应当做说服教育工作。党员应严格要求自己,不应以任何借口拒绝党组织的正确鉴定。如经教育,党员仍坚持自己的意见,可以保留,或由党组织将党员个人意见附在鉴定后面。

(6)党员鉴定存入党员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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