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职工退休后在另一单位找到工作的组织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31页(212字)

党员职工退休后,其组织关系应转到居住地。退休后如重新找到长期固定工作,可以把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如果是临时工作,则不必转移组织关系,可由居住地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信,在临时工作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与转移组织关系不同的是,应该把党费交给居住地的党组织,而不是临时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同时还要定期向居住地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听取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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