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51页(363字)
吸收新鲜血液,壮大党员队伍,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不能放任自流。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
所谓有领导地发展党员,是指基层党组织应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明确任务,提出措施。通过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制,明确基层党委、支部(党总支)和党小组的各自工作职责,分级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同时,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考核基层党委、支部(党总支)工作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所谓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是指基层党委和支部(党总支)应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部署地进行,不能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工作,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
上一篇:统计工作注意事项
下一篇: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