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73页(650字)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必须办理下列手续和经过下列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主动向党的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申请的形式,一般应该是书面的。凡是自己能写的,就应该自己动手;如果自己不能写的,可以口述,请别的党员代笔。
(2)党小组讨论。党小组对组内预备党员的情况比较熟悉,对预备党员也做了一定的工作,党小组应该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3)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应召开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报告、党小组和联系人的考察意见以及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综合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然后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后作出决定。支部大会讨论时,应该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各方面表现,充分发表意见。
(6)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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