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能否指名发展党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79页(191字)
一个人能否加入党组织,应当由本人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不应以个人名义指名让下级组织吸收某人入党。凡遇到这种情况,党的下级组织有权拒绝。
党的上级组织的负责人,如发现有的人表现突出,已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向党的下级组织提建议,这同指名发展党员,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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