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324页(690字)
就是以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对党员和干部进行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这是党员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和有效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共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三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警示教育,要使党员认识到:
(1)必须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反面典型给我们的警示,不仅仅是要认识到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有所感悟,认识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共产党员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必须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反面典型给党员干部以警示,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造福于社会、服务于人民,谁违背了这一条,就必然走上邪路。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深入思考江泽民提出的“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官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坚持党的宗旨,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人民的好公仆。
(3)必须严格自律,遵纪守法。反面典型从一个特殊的角度昭示全党,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在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党员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要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要用党章和党内法规约束自己,在领导岗位上经得住考验,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