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信访工作的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447页(932字)

(1)实事求是原则。在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可能大部分是属实的,小部分会有出入。要正确处理问题,就必须把事实弄清楚。信访工作中特别要防止偏听偏信、凭主观臆断办事,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全面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清是非,去伪存真,这样才能作出正确判断,按照政策妥善处理。

(2)保护写信人、上访人。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这是给予党员的民主权利,侵犯党员的权利,就是违反党纪的行为。因此对写信、上访人应该加以保护。中央纪委在有关文件中指出,不准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处理;不得对检举、控告和申诉人进行压制和刁难,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必须严肃处理。这些规定就是为了保护写信人、上访人的民主权利。因此,信访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保护写信人、上访人。

(3)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就是对信访中提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按干部管理权限、问题大小、情节轻重、原单位变迁等情况,确定信访件的承办单位,分级处理,层层负责。按规定应由哪一级处理的问题,就由哪一级处理,不得推诿。基层党组织应尽量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要把问题往上推,这样有利于问题的尽快妥善解决。归口办理就是有些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系统的职责范围,就转给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纪检信访受理的范围是:对党员或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的其他党规、党法,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的检举和控告;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4)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在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对于那些要求合理、按现行政策又可解决的问题,要通过有关部门落实解决;对那些要求虽属合理,但一时尚难解决的问题,以及要求不尽合理的,就要做好写信人、上访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5)按照党章、《准则》和党的政策办事,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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