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群众来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87页(874字)

办理群众来信,是基层党组织的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因此,要建立和健全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秩序。办理群众来信的基本要求是: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恰当处理。

(1)拆封。对当日收到的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并加盖收信章,将信封、信纸及其附件一并装订,有转办单或另套有信封的,也应装订在一起,做到及时、完整。

(2)阅信。要认真细致地阅看来信,准确领会信中的意思。有的来信篇幅较长,内容繁杂,字迹潦草,要多看几遍,吃透原意。

重复来信,如果不是内容完全相同的印刷信或复制信,都要同初信一样细看。往往有不少来信,是旧问题解决了,又提出新问题、新要求、新意见;有的是自己的问题解决了,又代别人提出申诉。但大多重复来信都是问题未解决,或者是对解决的结果不满意,所以要特别重视阅读与研究,以求得较好的处理结果。

(3)登记。对群众来信应备有专用的登记卡片,登记卡片的基本内容包括:来信人的姓名(或化名)、来信时间、来信人的工作部门及家庭住址、来信的主要内容、对来信的处理意见和反馈情况。

摘记来信内容时,要注意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遇到与前信内容相同的重复来信,要注明收信时间、数量、办理情况,倘若有新的内容,则应补记。

如果来信有领导批示,上级发函,或信内夹有证件、票证、现金、文稿等物品的,均应逐一登记。已有处理结果和已向上级机关作了汇报的,也应注明,以便查考。

(4)处理。根据来信的内容,或呈送领导阅批、直接查处、或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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