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836页(257字)
《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科教兴国’的‘教’,包括党校教育。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党校教育事业作为以全国党政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的继续教育事业(包括以党政干部和理论骨干为对象的学位教育,以及依托党校力量举办的函授教育),是整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明确地规定了党校教育事业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从而也规定了基层党校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