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业务流程标准化操作手册》第392页(2520字)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研讨处理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的方向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企业决策贯彻到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类型的会议。
第三条 会议的召开本着精简、高效、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避免开冗会。
会议通知
第四条 部门间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部门工作会议由本部门负责下发通知。
第五条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需带资料以及通知方法和途径。
第六条 会议于固定时间召开,如有变动提前通知。
会前准备
第七条 会议准备包括议题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有准备发言,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策。
第八条 会议召集者就议题准备充分资料、信息,拟就议题进行顺序及时间分配,确定好主持人及会议记录人。
第九条 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认真就会议议题准备好言简意赅的发言稿。
第十条 会议场所提前布置,保持整洁,所需仪器设备提前到位并调试正常。
会议议程
第十一条 主持人事先安排好与会人员座次。
第十二条 会议议程由主持人于会议开始时向与会人员宣布,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紧紧围绕议题按照议程去进行,确保会议总时间不变。
第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要及时作出结论,及时制止干扰会议的任何情况,适时宣布散会。
第十五条 与会人员均应保持良好的会风,注意言谈举止,力求言简意赅,举止文明大方。
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 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进行期间认真记录,对结论性发言做重点记录。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员要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整理原始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交由主持人签发。
第十八条 会议纪要由记录人送达抄送人员。
会议考勤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交前向会议召集人亲自以书面请假方可,紧急情况事先可以口头请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条 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席。
会场秩序与礼仪
第二十一条 与会人员应提前到会,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第二十二条 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席,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第二十三条 与会人员应坐姿(站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第二十四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不会客(特殊客人除外),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 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
第二十六条 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保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议召集者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的保密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八条 与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涉及到秘密事项的会议纪要记录员应在保密地方整理,并且严格按照主持人签发的抄送人员发送。
违纪处理
第三十条 违法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每项罚款10元,无故缺席50元,由会议召集人下罚款通知单,违纪者24小时内到财务核算部交罚金,违者双倍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一条 违反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处理执行。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各种类型会议纪要于会议结束后次日上午10点之前送达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各种类型会议的执行与保密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并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