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内部会计实用手册》第258页(5111字)
厂内银行是我国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中创造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巩固和完善的过程。
一、厂内银行的产生
厂内银行起源于50年代的群众性经济核算,体现了广大职工发扬工厂主人翁精神,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如东北工具厂等一批骨干企业,当时就已经开展了具有企业内部银行雏形的内部经济核算工作。1970年财政部曾总结过大连染料厂内部经济核算工作的经验,大庆油田也搞了厂内银行和内部经济核算制。
这一阶段厂内银行的主要特点是对企业生产中的变动性费用,如材料费、办公费等,以内部货币结算方式进行费用控制。其目的和作用主要是为了划清企业内部各车间之间的经济责任,节约费用开支,采用厂内流通券、代金券、厂币等比较简单和醒目的方法来进行内部结算和控制领料限额。但是,由于受产品经济的影响,在国民经济管理上基本是照搬苏联模式,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的人、财、物、供、产、销均严格遵守国家的指令性。因此,企业无自主权可言,更谈不上经营机制,完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是完全的生产执型管理。加之一些历史的原因,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特别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不明确,从外部环境上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厂内银行也未能得到应有的发展,一直处于萌芽状态。从这一阶段厂内银行的应用范围看,主要局限于国营工业企业。
二、厂内银行的初步发展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由扩大企业自主权到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动了以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中心环节的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发展了企业经济责任制,使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逐步得到明确,企业逐步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法人,初步解决了我国长期存在的“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这一弊端。为此,如何解决企业与内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及广大职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进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就成为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解决分厂车间之间职责不清、生产浪费、效益低下的现象,打破在企业内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切实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以首钢、大庆、吉化为代表的一批企业,推行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制度的改革,暴露了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上的缺陷。由于我国企业会计核算长期没有摆脱苏联模式,是以产品为对象进行事后反映的核算体系,不能适应以企业内部责任中心为对象的事中、事前的反映和控制的需要,更不可能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真实的依据,因此影响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巩固和完善,使责、权、利三者关系在企业内部不能很好地统一。1979年北京内燃机总厂在全面经济核算的基础上,建立了厂内银行,将商品货币观念和银行结算职能引入企业内部,划分了不同的责任中心,各分厂车间之间的经济往来关系均成为商品货币交换的买卖关系,使责、权、利在企业内部得到有机的统一,减少了资金占用与费用开支,提高了经济效益。1979年秋,国家经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参加的经济工作座谈会,介绍了首钢实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和北京内燃机总厂实行厂内银行的经验。随后,厂内银行得到初步推广。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哈尔滨轴承厂、汉沽石油化学厂等一些企业先后建立了厂内银行。
1982年,吉林省在开展企业整顿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厂内银行,并作为该省企业五项工作整顿验收的重要内容,截至1987年该省约有80%的企业建立了厂内银行。北京、河北、湖北、黑龙江、四川等省市的许多企业也自发地建立了内部银行。厂内银行与内部经济责任制、划小核算单位相适应,强化了企业内部管理。
这一阶段厂内银行的主要特点是引入银行的结算和信贷职能,并与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相结合,对企业内部单位的资金、成本费用进行事中、事前控制。其目的和作用主要是为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分级分权管理,严格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服务;主要运用内部货币、内部支票和费用限额簿等结算手段和工具;从厂内银行的类型和核算体系看,开始有了单、双轨制的区分。双轨制厂内银行的特点是好学易用,并不影响原有财务会计核算,缺点是手续烦多,核算业务量大;单轨制厂内银行的特点是避免重复劳动,并与财务会计相融合,易于坚持巩固。缺点是需要较好地基础工作,且容易影响原有的财务会计核算。在单双轨厂内银行的基础上,在一些地方还开始出现银企结合的联合银行,这样厂内银行开始具有对内对外结算和信贷的双重职能,这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国有专业银行与国有大型企业结合发展的一种有益的改革探索,是产业资金和金融资金结合的大胆实践。从这一阶段厂内银行的应用范围看,已开始由工业企业发展到商业、交通、物资等不同行业的企业。
三、厂内银行的全面发展时期
1987年随着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普遍推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得到适当分离,企业具备了相应的经营自主权。为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许多企业将厂长对国家的承包转化为企业职工的全员承包,实行了以承包为主体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这种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需要将企业要上缴国家的利税指标及一系列相关的经济技术指标,按照责任归属和责任划分的原则,通过指标的横向展开和纵向分解,层层落实到企业内部各单位(工业企业的分厂、车间乃至工段、班组、个人;商业企业的店、部、柜组、个人;运输企业的公司、场、站、队、车组、个人等),形成责任制指标网络体系,并将实际执行的结果与指标相对比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然而,企业原有的建立在产品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管理体制和会计核算体系,显然不能适应以内部各单位为责任中心的会计核算的需要。为此许多企业从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出发,适当划小了核算单位,建立起厂内银行。厂内银行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内部大锅饭”,为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了依据和保证,商品价值观念、市场竞争观念和经济效益观念开始走入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在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在经济责任制实践中发展的厂内银行,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1987年底国家经委专门组成调研组到吉林省等地一些企业调查了解企业厂内银行的发展情况,并肯定了厂内银行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中的重要作用。
为了指导全国各地企业厂内银行的普及与发展,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国家体改委于1988年下半年召开全国性的厂内银行推广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全国各地推行厂内银行的经验,对厂内银行的实质、职能和作用形成了比较统一的认识,研究制订了衡量厂内银行建立与完善的八条标准,提出了实现厂内银行规范化和电算化的初步设想。1989年初,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国推广厂内银行,并确定100个厂内银行搞得好的企业作为全国企业学习的示范典型。从此,厂内银行得到了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0年底全国已有60%以上的预算内企业建立了厂内银行,一些集体所有制和乡镇企业乃至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也开始建立厂内银行。
这一时期厂内银行的特点是,已由单纯地引用银行的机制,发展到成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网络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企业管理”、“金融信贷”、“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成为科学有效的企业管理方式和方法,形成了完整的,包括资金、成本、利润在内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核算体系和考核体系。由过去企业自身应用、自身发展进步到地区或部门(行业)有组织地推广普及和具体模式的规范化,吉林、河北、湖北等省市及物资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等部门还搞了适合本地区(或行业)特点的厂内银行会计制度或通用模式,已开始自发地将计算机用于辅助厂内银行管理。国家经济、财政、金融等部门对厂内银行有了比较一致的认识,并对厂内银行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经营机制,加强资金控制、改善会计核算、推动企业走向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给予了肯定。银企联合银行作为厂内银行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哈轴、吉化、衡化等一些银企联合银行在当地人民银行和有关专业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在克服资金短缺、严格结算监督、缓解“三角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兼顾了社会经济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国有专业银行与国有大型企业有机结合的新道路。
四、企业内部银行的巩固完善阶段
针对1990年前后我国国民经济出现的市场疲软、资金短缺、质量下滑、效益低下的状况,国务院决定199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强调继续推行有利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切改革措施。1991年6月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国务院生产委员会联合颁发的《“八五”期间企业管理现代化纲要》将厂内银行纳入“八五”期间继续推行和巩固完善的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并提出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纳入管理规范。财政部门也提出会计工作要适应企业改革,特别是要与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继续发展厂内银行,逐步探索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责任会计的基本思路。
199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将如何进一步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问题作为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决定采取十二条措施,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把着眼点放在企业自身,强化内部管理。随后国务院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起草制订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并于1992年7月23日正式发布实施。条例指出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明确了企业应享有的十四项权利。这就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奠定了外部条件。因此,如何从企业内部入手,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夯实基础,就成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要内容。为此,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管理方式和方法——厂内银行。对于将商品价值观念、市场竞争观念引入企业,从企业内部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营机制,推动企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具有重要作用。
在这种形势下,许多企业更加重视厂内银行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监督和调控经营资金、提高经济效益的职能作用,并视之为企业管理的一种科学、有效的方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厂内银行已开始由企业向行业(集团)发展,开始出现了行业(集团)厂内银行,如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原市纺织局)厂内银行,邯郸陶瓷公司厂内银行,还有一些地方的市(县)粮食局厂内银行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在厂内银行的基础上发展为集团财务公司。
1992年底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决定从1993年7月1日起实行,这是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重大改革。今后国家将根据政企公开的原则,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动企业走向市场,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预,而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国家将重点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而对企业内部核算和管理则不作强行规定。这样,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必须自主地强化内部管理,从而为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可靠的信息。因此,在实现我国企业会计走向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的同时,对责任会计的要求将更为突出,而厂内银行恰恰适应了这一要求,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