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21页(310字)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主要内容是:(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4)通过大会议程;(5)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6)宣布有关事项。

开会时,上届党委成员在主席台就座,代表和列席人员按指定的坐席就座。

预备会议结束后,将通过的报告、名单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如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再印发)。同时,将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分别发给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以便在大会期间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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