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会计审计常用词汇手册》第372页(742字)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府间的经济协调机构,简称经合发组织,成立于1961年9月30日,有18个成员国,总部设在巴黎。
该组织的宗旨是在维持成员国财政稳定的同时,实现经济和就业的最高增长;通过广泛的政策协调,改善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福利,提高生活水平;促进世界贸易,推动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以及其他辅助机构。理事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各派一名代表组成,负责处理该组织总政策的各项问题并作出决定,审查各机构的工作,设立附属机构,批准预算等。执行委员会是该组织的执行机构,由理事会每年选派14名成员国代表组成。它根据理事会的指示进行工作,并将执行结果向理事会提出报告。秘书处负责处理组织的日常事务,由理事会任命秘书长一人主持工作,任期5年。辅助机构包括200多个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负责该组织各具体领域内的工作。此外还有些自治和半自治的机构。主要有国际能源机构、核能机构、开发中心、教育研究与改革中心等。这些机构都有自己的管理委员会。
该组织是咨询性机构,其任务是协调各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主要活动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政策、能源、国际金融事务、科技和工业、社会事务、贸易、发展问题和南北关系。该组织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世界生产中,它们的跨国公司占有很大份额;在国际贸易中,它们不同程度地垄断了市场、价格、运输和销售等;在国际金融中,它们控制的银行体系作出的决定对世界经济有重大影响。80年代初,它们的人口不到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而国民生产总值却占世界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