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水平分层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东方出版中心《实用高血压病防治手册》第2页(966字)
1997年JNC-VI报告和1999年WHO/ISH高血压指南,提出了按病人的心血管危险绝对水平分层新概念。除依据患者血压水平外,还要根据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和相关临床情况(见表1-2),将患者危险度分为低危、中危、高危和很高危四个档次(见表1-3)。
第一节 定义和分类表
1-2 影响预后的因素
表1-3 定量预后的危险分层
注:血压Ⅰ级:收缩压:140~159mmHg或舒张压:90~99mmHg;Ⅱ级:收缩压:160~179mmHg或舒张压:100~109mmHg;Ⅲ级: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1.低危组:男性年龄<55岁、女性<65岁,无其他危险因素的1级高血压患者。该组患者随访10年中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性低于15%。临界高血压患者的危险性更低。
2.中危组:有1~2种危险因素的1级或2级高血压患者,无其他危险因素的2级高血压患者。该组患者随访10年中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性约为15%~20%。而那些只有1种危险因素的(1级高血压)患者,危险性约为15%。
3.高危组:有3种或更多种危险因素,或兼有靶器官损害,或兼有糖尿病的1级或2级高血压患者,无其他危险因素的3级高血压患者。高危组患者在随后10年中发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险性约为20%~30%。
4.很高危组:有1种以上危险因素,或兼有靶器官损害,或兼有糖尿病的3级高血压患者以及有相关临床心血管疾病的所有患者。该组患者10年中心血管并发症的危险性最高为≥30%。
对病人进行心血管危险水平分层,对于医师制定治疗策略至关重要。如低危和中危病人应先监察血压及危险因素一定时间后再决定是否开始药物治疗,高危和很高危病人必需立即开始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