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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固定资产计价要审慎考虑

书籍:会计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会计手册》第166页(1020字)

对于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我们可以从下面这个例子来讨论:乡村饭店二十年前以5万元在海南购置了一块不小的地皮,现在已用来建渡假村,地价当然已远非昔日可比,那么如何对这块地皮来估价呢?

我们知道固定资产的核算基础有两种,一种是在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基础上进行核算,另一种是按重估价进行核算。

如果没有通货膨胀,毫无疑问将首选历史成本,但这只是假设。所以,考虑到我国现在的物价变动较大及技术进步等因素,历史成本已经不能完全反映企业长期资产的规模、结构和水平,因此重估价的做法更可行。

我国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重估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规范如下:

(1)企业根据重估价政策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时,应根据确定的重估价周期,对同一类固定资产同时进行重估价,并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①因重估价而产生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增加,应作为重估价准备,计入资本公积。因重估价而产生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减少,应计入当期损益。

②因重估价而产生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增加,若与同一项固定资产以前重估减值直接相关,此项增值应在原重估减值计入损益数额的范围内转回,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因重估价而产生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减少,与同一项固定资产以前重估增值直接相关,并且该项计入重估价准备的重估增值未被转销,此项减值应在原重估增值的范围内抵销,其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2)已经重估价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与其相关的估价准备应确认为递延投资损益,并在投资持有期间或一定期限内分期摊销,计入各期损益。

已经重估价的固定资产以其他形式处置时,与其相关的重估价准备应转入当期损益。

但要注意的是,企业进行产权变动或股份制改造时,对固定资产价值的重估,并不是企业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的重估,与本准则所谈的重估是两回事,所以乡村饭店的那块地皮,应该重新估价以反映其现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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