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宫素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速查手册》第241页(1024字)

【别名】:

催产素

【释文】:

注射剂:10U/1ml。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多肽类激素子宫收缩药。主要作用为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模拟正常分娩的子宫收缩作用,导致子宫颈扩张;子宫对缩宫素的反应则随妊娠时间的延长逐渐增加,足月时达高峰。其次为刺激乳腺的平滑肌收缩,有助于乳汁排出,但不增加乳汁分泌量。口服极易被消化液破坏而无效;滴鼻经黏膜很快吸收,作用时效约20分钟;肌注在3~5分钟起效,作用持续时间30~60分钟;静滴立即起效,15~60分钟内子宫收缩的频率与强度逐渐增加,然后稳定,滴注完毕后20分钟,其效应渐减退。半衰期一般为1~6分钟,在血液中很快被催产素酶灭活。经肝、肾代谢,经肾脏排泄,极少量是原形物。

【主要用途和用法】:

①引产或催产:静滴,一次2.5U,用NS或5%GS500ml稀释。开始时4~5滴/分,即1~2mU/min;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通常不超过30~45滴/分(10~15mU/min),维持宫腔内压力达50~60mmHg,宫缩间隔2~3分钟,持续40~60秒。对不敏感者可酌情增加剂量。②控制产后出血:胎盘排出后,可将缩宫素10~20U,加入5%GS500ml中静滴;或肌注5~10U。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偶有恶心、呕吐、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骨盆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有剖宫产史或子宫肌瘤剔除史者、脐带先露或脱垂、前置胎盘、胎儿窘迫、宫缩过强、胎盘早剥、多胎妊娠、子宫过大(包括水过多)、严重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均禁用本品。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有宫颈手术史、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应慎用。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子宫收缩、胎儿心率、胎先露下降情况。环丙烷等碳氢化合物吸入全麻时,使用缩宫素可导致产妇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和(或)房室节律失常。恩氟烷浓度>1.5%或氟烷浓度>1.0%吸入全麻时,子宫对缩宫素的效应减弱;恩氟烷浓度>3.0%可消除宫缩反应,并可导致子宫出血。其他宫缩药与缩宫素同用,可使子宫张力过高,致子宫破裂和(或)宫颈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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