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马替尼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速查手册》第446页(1422字)

【别名】:

甲磺酸伊替尼,格列卫;Gleevec,Glivec

【释文】:

胶囊剂:100mg。

【药理作用】:

本品为苯氨嘧啶的衍生物,属新型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约95%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病人Ph染色体阳性,形成ABL/BCR融合基因,产生融合蛋白p-210,其具有较高的酪氨酸激酶活性,可刺激白细胞增殖,导致白血病。本品能强烈抑制ABL酪氨酸激酶活性,特异性地抑制ABL的表达和BCR/ABL细胞的增殖。本品尚可抑制血小板衍化生长因子(PDGF)和干细胞因子(SCF)受体的酪氨酸激酶,并可抑制PDGF和SCF介导的生化反应。口服易吸收,2~4小时达血药峰值,生物利用度为98%。蛋白结合率为95%,不易通过血脑屏障。主要在肝脏代谢,原形药和代谢物的半衰期分别为18小时、40小时,主要经粪便、尿液排出。

【主要用途和用法】:

用于治疗各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也用于治疗CD117阳性的胃肠道间质细胞瘤。

用法:

(1)CML急变期和加速期 开始600mg,口服,qd,用药后如病情继续发展(至少治疗3个月),且无严重不良反应,可增至800mg/d(400mg,bid)。持续服用,直至治疗无效。

(2)干扰素治疗失败的CML慢性期 开始400mg,qd,口服,用药后如病情继续发展(至少治疗3个月),且无严重不良反应,可增至600mg/d。持续服用,直至治疗无效。

(3)出现血液学不良反应时 ①CML急变期和加速期:当中性粒细胞少于0.5×109/L或血小板少于10×109/L时,建议减至400mg/d;如血细胞减少持续2周,应进一步减至300mg/d;如血细胞减少持续4周,应停止治疗,直至粒细胞高于1.0×109/L、血小板高于20×109/L后再恢复用药。②干扰素治疗失败的CML慢性期:当中性粒细胞少于1.0×109/L或血小板少于50×109/L时应停药;待中性粒细胞高于1.5×109/L或血小板高于75×109/L时,才能恢复用药,剂量为400mg/d;当粒细胞或血小板再次降低时,以后恢复用药,剂量应减至300mg/d。

【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可见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全血细胞减少也常见。可有心力衰竭、肺水肿、心动过速、高血压、低血压。常见胸腔积液、鼻出血,不常见呼吸困难、咳嗽。食欲改变、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常见,氨基转移酶及血胆红素升高等肝功能异常不常见。血钾和血钠改变、脱水较少见。常见头痛、头晕、味觉障碍、失眠,出血性卒中、晕厥、周围神经病变、感觉减退、嗜睡、偏头痛及抑郁少见。常见全身水肿、各类皮炎及皮疹、瘙痒、红皮症、皮肤干燥、脱发、盗汗。可有肌肉痉挛、关节肿胀及疼痛。血肌酐升高、肾衰竭、男性乳房女性化、乳房肿大、阴囊水肿均不常见。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严重心力衰竭、孕妇及哺乳妇女、骨髓抑制、病毒或细菌感染、胃肠道功能紊乱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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