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有哪几种?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5页(602字)
由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的不同,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不同,而国家机关所实施的法律制裁也有所不同。
构成犯罪行为 按刑法规定,应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罚制裁。在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也可以单独适用。
民事违法行为 应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并实施民事制裁。我国民事制裁主要有:排除侵害、退还财物、强制收购、赔偿损失、收归国库、提供担保以及其他强制手段等。
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方式,一般有没收、罚款、警告、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它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例如,违反市场管理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执行;违反金融管理的行为,由财政税务机关负责执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行政处分又称纪律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八种。它是由有处分权的主管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其所属人员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或违反纪律时所实行的制裁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