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24页(1070字)
公开审判是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原则的体现。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一方面,要传唤当事人出席法庭,允许他们公开进行辩论,行使其诉讼权利;同时,要允许人民群众旁听审判,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
为什么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要一律公开进行呢?
(一)公开审判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贯彻民主原则和群众路线的一种法定形式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同时,也只有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管理国家的各种活动,国家机关才能顺利完成其所担负的任务。由于人民群众可以出席法庭,旁听审判,就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促使审判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审判工作。旁听群众如果发现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或人民法院的工作有毛病、缺点或者错误,还可以提出批评。这一切不仅能够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而且有助于人民法院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二)实行公开审判,有利于准确地查清事实真象,为正确做出判决作好准备 在法庭审理中,通过讯问证人,审查各种证据材料,特别是通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应如何处理案件进行的互相辩论,审判人员能够全面地了解案情,既掌握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也清楚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从而正确合法地处理案件。
(三)公开审判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好形式 通过公开的审判活动,可以使人民群众明白社会主义法制反对什么,提倡什么,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使人民群众了解犯罪分子的罪恶企图及其作案手段,提高他们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让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制裁犯罪,既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保卫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公开审判案件的过程,是向人民群众进行守法教育,培养公民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的过程。
总之,公开审判是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认真实行这个原则,有利于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有助于防止发生冤案、假案、错案,对于提高办案质量,稳准狠地打击敌人,惩罚犯罪,有效地保护人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