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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是专属管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76页(293字)

专属管辖是指别无选择余地,只能由某些法院专门处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下列案件就由某些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继承遗产的诉讼,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四种诉讼,按规定都有法院专属管辖,以区别于选择管辖。原告人如果不按规定去向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被受理,那么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因此必须按法律规定办事,既然有法可依,就要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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