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的儿媳、女婿有继承权吗?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10页(298字)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就充分反映了我国实行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岳母,在丧偶情况下,还能坚持尽主要赡养义务,这种人品德是高尚的,既然尽了义务,理应享有对公婆、岳父岳母的遗产继承权。在我国,从道义上、法律上都反对有些人只尽义务,不享权利;或只享权利,不尽义务。我国坚持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在宪法关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中有充分反映,在继承制度方面也是如此。所以,上述这种情况应作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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