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专用权?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19页(433字)
商标专用权,简称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上独占地排他地使用商标的权利。除非得到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许可,任何人都不准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这个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具有独占性。商标专用权又是一种财产权,在国际上,它与专利权合称为工业产权。商标专用权还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就是在哪一个国家注册获得的商标专用权,只能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无效。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那就需要按法定程序在其他国家注册。许多国家还规定商标专用权具有时间性。
在国际上,对于取得商标专用权,基本上是采取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两种不同的原则。前者是指商标专用权属于最先申请并获准注册的人,我国商标法采用的即是此原则;后者是指商标专用权属于最先使用该商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