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58页(714字)
【生卒】:354-430
【介绍】:
基督教神学家,教父哲学的主要代表。出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父亲是异教徒。他求知欲强,思想敏锐,在学完罗马帝国规定的三年制教育后,在塔加斯特、罗马、米兰等地教授语法和修辞。青年时代生活极为放荡。曾一度信奉摩尼教,接受它的善恶二元论学说。通过学习新柏拉图学派的着作,于33岁时放弃摩尼教,皈依基督教,过清心寡欲的修道士生活。388年返回北非作神父,接着升为主教。
奥古斯丁是通过和摩尼教及其学说的论战,阐述其神学和哲学思想的。他以神为核心,以信仰为前提,以圣经为根据,运用新柏拉图学派的理论,构造基督教哲学的基本原理。他首先强调要信仰然后理解,信仰以便理解,理解也是为了信仰,所以他主张真正的哲学只能和宗教结合,哲学就是爱神。基督教哲学理论是在认识神和认识自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神是无限的超越存在,人们只能通过内心思辨神秘地直观它。关于人的存在是以思维存在的真实性为根据。因为人人都知道自己在思维,思维是确凿无疑的。怀疑、错误也都恰好证明自我的存在。其次,他继承三位一体的正统教义,论述了原罪租救赎学说。宣称人类祖先吃禁果犯了罪,本性从此败坏,想恢复本性只有依靠至善的神,只有信仰、热爱和顺从上帝,才能从原罪中救自己。他认为幸福就是敬事上帝所得的快乐。人生的最终目的就是脱离尘世的、罪恶的“人间之城”,通过信奉神而进入幸福的“上帝之城”。他把教父哲学推向全盛时期。逝世后教会封他为伟大的圣师。主要着作有:《忏悔录》、《独语录》、《上帝之城》、《教义手册》、《论三位一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