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神》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41页(1021字)

18世纪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的主要哲学着作之一。1758年8月在法国出版。该书分上、下两卷,4篇,77章。4篇的内容分别是:“论精神本身”、“论与社会相联系的精神”、“应当把精神看成自然的赐予还是看成教育的结果”、“给与精神的各种名称”。该书出版后,一时风靡欧洲,短期内即被译成多种文字,但却遭到宗教界和官方的猛烈攻击。罗教皇克利敏特十三专门为该书下了定罪诏书和禁令,法国当局下令把该书焚毁,作者本人也因此屡遭迫害,并被迫写了放弃自己见解的声明书。但作者在其后来的另一本书《论人的理智能力和教育》中,又进一步发展和论证了自己原来的观点。

在该书中,作者从洛克的经验论的唯物主义原则出发,首先肯定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客观存在,然后断言精神是认识的结果。作者重点发挥了洛克的感觉论,强调“肉体的感受性是认识的唯一来源”。他把人们所认识的一切都归结为感觉,认为产生我们一切观念的,是肉体的感受性和记忆,或者说得更明确一点,仅仅是感受性,甚至连“判断无非就是感觉”。作者把这种极端的感觉主义的“肉体感觉性”的原则,直接应用于社会政治思想领域,建立了以自爱,即个人利益为核心的功利主义伦理学。爱尔维修认为,保存自己的生命,追求个人财富,谋取个人福利的这种趋乐避苦的“自爱”感情,是人所共有的,是一种普遍的“人性”,它推动着社会生活前进。以此出发,作者对社会政治、法律、道德、教育等问题作了一系列的论述,提出了一整套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观点。他强调一切人和一切民族的智力天然平等,没有天赋的道德观念;指出“人是环境的产物”和“环境决定意见”的论断;他认为教育万能,教育可以改变世界、主张发展工业,满足人的生活需要,促使理性进步,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抨击封建专制制度,要求彻底废除封建关系和封建财产关系,根除封建等级制度,承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公开揭露宗教在保护封建制度中的作用,尖锐地批判宗教世界观以承认天赋道德感和道德观念为基础的所谓唯灵主义伦理学。作者还采取了当时流行的理性主义观点,宣称法律的好坏是由人的理性所决定的。

爱尔维修在《论精神》一书中所阐述的基本思想,严历地抨击了封建专制主义和天主教会的教权和教规,提出并论证了一系列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推动了18世纪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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