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恩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76页(742字)
【生卒】:1847-1910
【介绍】:
美国哲学家,人格主义创始人之一。出生于新泽西州的一个清教徒家庭,靠自学考入纽约大学,毕业后作过教师,后任牧师并从事哲学研究。1874年到德国哥丁根大学留学,受教于洛采。回国后1876年应聘担任波士顿大学哲学系主任,此后一直在该校任教。鲍恩自称其哲学为唯心主义,宣称一切的实在都是人格的实在。人格或自我是意识、情感和意志活动的主体,是首要的存在。它决定外部物质世界,包括人的肉体存在。由此出发,他既排斥唯物主义对人和世界的解释,也批评多种类型的唯心主义。他批评以斯宾塞为代表的经验派哲学的感觉主义,说它忽视了自我的能动性,也批评了詹姆士只强调自我的变动不居,使自我失去了同一性。他批评康德错误地强调不以人格为转移的自在之物,以及康德的先验范畴说对自我作用的贬低。他肯定在个人的人格之上有一个至高无限的人格,即上帝,个人的有限人格是无限人格的表现;个人不可能只生活在自己的人格中,必然要在外部世界中与他人发生交往;他人既存在于我的人格之中,又作为无限的人格的表现存在于我的人格之外;世界作为上帝的表现既存在于自我中,也存在于他人的经验中。通过上帝的无限人格,人们有了共同的世界和共同的理解,从而进行相互性的交往。他还认为,世界的任何一部分同人格一样,都是上帝思想的体现,因而可以为人所认识。他从经验是上帝的体现出发,肯定经验的可靠性。但他认为经验世界不是物质的反映,而是纯粹的思想世界;经验对象不是经验过程以外的物质世界,而是由主体在经验过程中所创造的东西。经验过程不是客观和主观相互作用过程,而是人的心灵的内部过程。他的最有影响的着作是《人格主义》,此外还有《形而上学》、《有神论的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