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明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滩涂有关审批权限请示的通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常用法规手册》第190页(146字)

苏政发〔199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明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滩涂有关审批权限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一月三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