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54页(1816字)
别名 亚硫酸酐、无水亚硫酸
编号 GB 05.001;INS 220
化学结构
SO2 相对分子质量 64.06
性状 无色、不燃性气体,在通常温度和压力条件下,有强烈的刺激臭,具窒息性,气体密度在大气压力下和0℃时为空气的2.26倍。常温下加压至392.2kPa即可液化成无色液体。-10℃时冷凝成无色液体,相对密度为1.436(0℃/4℃),熔点-75.5℃,沸点-10℃。易溶于水而成为亚硫酸,其溶解度约为10%(20℃)。可溶于乙醇和乙醚,并可氧化成三氧化硫。
制法 由燃烧硫磺或焙烧黄铁矿等含硫矿石制得。
质量标准
鉴别方法
(1)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
(2)二氧化硫的饱和水溶液用2.7mol/L HCl溶液处理,可使浸有硝酸汞试液(在90mL水和10mL12mol/L硝酸溶液的混合物中溶解15g硝酸汞,贮于棕色瓶中,在瓶中放入少许汞珠)的滤纸变黑。
毒理学依据
1.GRAS FDA-21CFR 182.3862。
2.ADI 0~0.7mg/kg(bw)(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的类别ADI,以二氧化硫计。FAO/WHO,1994)。
使用 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
1.使用注意事项
(1)二氧化硫气体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若1L空气中含数毫克即可因声门痉挛窒息而死。我国规定二氧化硫在车间空气中的最高容许浓度为15mg/m3。
(2)二氧化硫溶于水形成亚硫酸,有抑制微生物生长的作用,可达到食品防腐的目的。但亚硫酸不稳定,即使常温下,若不密封亦易分解。加热则迅速分解释出二氧化硫。
(3)二氧化硫有还原作用,可消耗果蔬组织中的氧,破坏其氧化酶系统,故尚有抗氧化作用。
(4)经二氧化硫漂白的物质可因它的消失而变色,所以通常应在食品中残留一定量的二氧化硫。但残留量过高会使制品带有二氧化硫气,对所添加的香料、色素等均有不良影响,并且对人体不利,故使用时必需严格控制其残留量。
(5)液态二氧化硫应贮于耐压钢瓶中。
2.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用于葡萄酒和果酒,最大使用量为0.25g/kg,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05g/kg。
(2)FAO/WHO(1983)规定:用于白糖,20mg/kg(规格A)、70mg/kg(规格B);果糖、糖粉和葡萄糖粉(糕点装饰用),20mg/kg(带入量);绵白糖,40mg/kg;无水葡萄糖、一水葡萄糖,20mg/kg;葡萄糖浆,40mg/kg;糖果,400mg/kg;高浓度葡萄糖浆,40mg/kg;漂白葡萄干,1500mg/kg;果酱、果冻,100mg/kg(由贮存带入);杏干,2000mg/kg;酸黄瓜,50mg/kg(由初制品带入);带防腐剂的浓缩菠萝汁,500mg/kg(仅用于制造,单用或与亚硫酸盐、苯甲酸、山梨酸及它们的盐类合用)。
通常,用熏硫法产生的二氧化硫的使用参见硫磺。